遭中小股东反对,本钢板材受让鞍钢财务公司10%股权事项被否
12月2日下午,本钢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否决了《关于转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消息显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股东16人,代表股份31.58亿股,少数股东13人,代表股份773.63万股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钢集团关联方本钢公司持有的24.1亿股,本钢集团持有的7.37亿股,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86万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议案是否被否决,主要是因为小股东反对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数为43.41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全部由中小股东表决,7,302,200股被否决,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39%,全部由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没有弃权
据本溪钢板早前11月16日公告,本溪钢板拟以自有资金7.6亿元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财务公司10%股权鞍钢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本溪钢板76.6%的股份,是本溪钢板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可是,10月20日,本钢板材将其持有的辽阳球团100%股权以6.9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本钢矿业公司本钢矿业公司是本钢板材的直接控股股东本钢钢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间接持有本钢钢铁公司41.19%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溪钢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该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这也是本钢板块转让鞍钢财务公司10%股权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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