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公积金最高贷款额70万元/户最低首付比例20%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2-05-11 16:28
阅读量:18367
   

日前,本报获悉,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显示,将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景德镇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户提高到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户提高到70万元/户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50%

在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通知提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关于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通知》提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商品住房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属首次购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改善的,补贴100元/m2,具有景德镇市常住户口的二孩和三孩家庭,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在购买住房时,将根据其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给予200元/平方米和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按最高标准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关于落实财税优化服务政策,通知提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销售增值率不超过20%的符合条件的普通标准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严格按规定执行增值税抵扣,退税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抵扣,退税部分予以退还

同时,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新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先征收契税,后给予补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起始时间,购房人缴纳契税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报关单申请补贴,受益财政对其缴纳的契税给予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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