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点应坚持属地管理原由当地政府管理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21-10-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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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汛期以来,山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急需转移的人数较多,很多地方都设立了集中安置点10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切实保障流离失所和被安置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

根据要求,安置点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管理安置点应成立由政府工作人员,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和被搬迁群众代表组成的管理小组,支持和引导志愿者参与管理,并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管理措施积极完成照明,排水,垃圾收集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并提供紧急疏散路线图

安置点应严格进出管理待灾情稳定后,应对浸泡后的房屋进行评估,经鉴定安全后方可归还,防止因擅自归还造成人员伤亡严格治安管理,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和救灾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严格防范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安置点秩序

同时,严把食品安全关,购买好食品和饮用水,并对接收捐赠物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严格卫生防疫,必要的清洁水源保护,必要的常用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定期全面消毒,突发疾病人员及时转移安置到医疗机构治疗。

此外,加强生活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安置点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应通过考虑安置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状况,族裔群体,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来保证安置空间的分配,衣服和日常膳食的分配紧急情况下,应实行约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安排约定的储备单位按照首付款要求,第一时间将粮食,饮用水等物资运送到安置点日常情况下,保证日常饮食的营养和多样性,尽量保证个人或家庭的基本卫生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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